江波龙制定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工作细则 上市自动生效
财闻
2026-09-08 20:26:14
9月8日,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工作细则》。该细则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自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并执行。细则执行后,公司原《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修订)》自动失效。根据该细则,战略与ESG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全体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委员会下设ESG管理委员会和ESG执行小组,主要负责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融资决策及可持续发展政策等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董事会负责。细则中「独立董事」的含义与《香港上市规则》中「独立非执行董事」的含义一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