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银行:财政部收购持续督导期届满,持股35.02%为控股股东
持续督导期内,未发现收购人提议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资产重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调整、公司章程修改、员工聘用、分红政策及业务组织结构进行重大调整的计划。
9月10日,交通银行(03328.HK)股份有限公司发布海外监管公告,载列国泰海通(02611.HK)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之2026年半年度持续督导意见暨持续督导总结报告》。财政部收购交通银行事项的持续督导期从2025年3月31日至2026年6月17日,截至2026年6月17日,财务顾问持续督导期限已届满,持续督导职责完结。本次收购完成前,财政部持有交通银行A股及H股共计17,732,424,445股,持股比例23.88%,为第一大股东。本次收购完成后,财政部持有交通银行A股及H股共计30,942,772,271股,占总股本的35.02%,成为控股股东。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于2025年6月1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手续。本次收购已取得上交所批准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相关股份已完成发行和上市,交通银行已取得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同意变更注册资本的批复,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已完成,本次收购已完成。财政部承诺本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五年内不转让,持续督导期内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持续督导期内,未发现收购人提议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资产重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调整、公司章程修改、员工聘用、分红政策及业务组织结构进行重大调整的计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