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尔集团修订薪酬委员会职权范围
财闻
2026-09-21 16:54:24
9月21日,瑞尔集团(06639.HK)公布,其薪酬委员会职权范围已于2026年9月21日经修订。该职权范围最早于2021年12月1日获采纳,其后曾于2022年12月28日修订。修订后的职权范围订明,薪酬委员会须由董事会设立,大部分成员应为独立非执行董事,主席须由董事会委任且为独立非执行董事。职权范围规定,公司任何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激励方案必须经薪酬委员会审议批准后方可执行。薪酬委员会负责就董事及高级管理层的薪酬政策及架构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并检讨及批准香港联合交易所证券上市规则第十七章项下有关股份计划的事宜。该职权范围须于本公司网站及香港联合交易所网站上可供查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