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珠医药拟于11月12日召开临时股东会 审议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
10月23日,丽珠医药(01513.HK)订于2026年11月12日下午二时在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创业北路38号总部大楼六楼会议室举行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三项普通决议案:委任朱琳琳女士为非执行董事、批准《关于2026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及批准《本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
2026年前三季度股息将提请本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如获批准,季度股息将派发予于2026年11月24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A股股东,以及于2026年11月26日营业时间结束时名列H股股东名册的人士。上述季度股息均以人民币计值,以人民币向A股股东发放,以港币向H股股东发放(港股通投资者除外)。以港币发放的股息计算汇率,将按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季度股息之日(2026年11月12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港币中间价计算。
厘定股东出席临时股东会及投票资格的记录日期为2026年11月6日。厘定H股股东收取拟派季度股息资格的记录日期为2026年11月26日。

